确实,在现行体系下,除了审计结果公告,再难有正式文本可以定期、有据的对政府部门年度施政行为作出评价了——— 尽管这个评价只针对财政资金使用是否合规。
从这个角度看,审计就像体检,为的是资金使用甚至是政府运行的“健康”。
审计报告就像体检报告,一场体检做完,面对几十项甚至成百上千项指标数据,对被检者的状况进行分析,客观出具相关结论,指出病症所在。
查出越来越多的问题并不是审计的目的,而在于通过揭示问题,提出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财经管理,有效制止各种问题的发生。
但审计局的手也就只能伸到这里为止了……困于职能所限,审计局只能指出问题,无权深入查究,或者加以处理。
在审计结果公告出来后,哪些问题可以定性为违纪违法要加以处理,哪些问题属于管理漏洞和工作过失,哪些责任部门要与之对接,后续整改如何进行才是最大的问题。
比如说,审计所发现的问题及其根本原因应该由哪个部门去查究?是体制问题还是管理问题,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现象?市委市政府难道不好奇,市人大难道不好奇为何108个单位的项目预算没有说明也能通过?67个单位追加预算后资金增加一倍是今年如此还是年年如此?怎么会有单位现金管理漏洞如此之大,除了制度补救,是否有人要被追究责任,加以处理……最后,以上这些疑惑要在哪里能得到解答,毕竟这事关“病”要如何治好。
审计整改落实的情况理当作为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的最重要内容之一,整改责任追究也当然是问责工作的最重要组成部分。
公告披露的内容不可谓不扎眼、不突出,但如果真有单位对问题视而不见、消极应付,甚至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明年照旧,又是谁的责任呢? 成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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