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锐酒水品牌谷小酒,因一句“牛气冲天”广告词,险些遭罚283万!算下来,平均一个字价值70.75万,难怪谷小酒公司要铆足了劲“讨说法”。
据了解,今年4月,谷小酒因在一款产品中使用“谷小酒·牛气冲天”字样,被认定侵权滨州某酒业公司的“牛气冲天”注册商标,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拟对谷小酒处罚约283.55万元。
2021年3月,滨州某酒业公司指控谷小酒侵权其注册商标专用权,遂向当地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
谷小酒对侵权指控不认同,回应称,“谷小酒·牛气冲天酒”是2021年年初推出的一款牛年生肖产品,使用“牛气冲天”是表达祝福,未构成商标侵权。
双方打了很久的“口水战”,谷小酒方面始终坚持自己不构成侵权,其认为,“牛气冲天”属于俗语,不具有显著性,不具有识别功能,对方的注册行为非正当善意。
时间来到今年4月份,当地监管部门下发处罚决定,拟对谷小酒处罚283万。对此,谷小酒运营主体四川谷小酒商贸有限公司一直积极奔走维权。
近日,最终传来好消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牛气冲天”最新商标情况,决定撤销此前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因为,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了“牛气冲天”商标无效。
检索中国企服快车发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曾对滨州某酒业公司持有的第17660949号“牛气冲天”商标提了无效宣告申请。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认为,“牛气冲天”商标与“牛气十足niuqishizu”商标、“牛气十足NIUQISHIZUJIU及图”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等方面相近,若同时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误认。
故,“牛气冲天”商标与两件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
第17660949号“牛气冲天”商标予以无效宣告。涉案“牛气冲天”商标已经被宣告无效,谷小酒则不构成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自然也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另据查,滨州某酒业公司曾多次将“牛气冲天”、“才高八斗”、“招财进宝”等俗语注册成商标,并向其他企业索要侵权“赔偿”。
据了解,其他企业也曾陷入“牛气冲天”侵权纠纷中,个别企业最终选择与滨州某酒业公司签订了《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和《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获得了“牛气冲天”的商标使用权。
遭遇“碰瓷式维权”后,谷小酒也呼吁广大中小企业要坚持合法经营,遇见不法分子的“碰瓷式”维权不要退缩和妥协,合理利用法律赋予企业的权力,坚决捍卫自身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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