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后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是允许转让的,但专利权的荣誉和署名权都是不可转让的,也就是说,转让给企业的发明专利,企业拥有使用权,但专利权的荣誉等等与发明人身不可分割的权利是无法被转让的。
专利转让是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权全部转让给他人的行为。转让专利权的企服快车为“转让方”;接收专利权的企服快车为“受让方”。一旦发生专利权的转让,转让方就不再对专利拥有任何权利,受让方既成为该专利的新的所有人,有权行使专利权的所有权利。它与专利许可使用并不相同,专利权将完全的属于受让方。
根据《专利法》规定,不管是专利申请权或者是专利权都是可以转让。因此,这些权利也类似于一般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其意自由处分,而将这些权利转让给其他人,就是处分权的方式之一。
在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都必须订立书面合同。并且,当事人应将合同副本提交给中国专利局,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才能生效。
而对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所享有的署名权和获得精神奖励等权利并不同时转让。也就是说,受让人在取得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后,并不因此成为发明人或设计人,也不因此享有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荣誉。因为这些权利属于人身权,与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人身不可分割。所以不能转让,也不能通继承等其它方式转移。
企业需要明确,发明专利的转让并不是发明专利拥有者和想要购买专利者两个人就能够决定的,企业想要转让专利也要订立书面合同,并交于中国专利局登记公告后,才能够生效。这样的转让才是有效的。
企业想要购买其他人已经申请了的发明专利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要取得发明专利转让合格通知书需要的时间要比企业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专利权的时间要短的多,现在有很多的企业都是通过专利转让的方式获得专利权的。发明专利的含金量高,对申请高新认证也有好处,也是企业的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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