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想要自己的专利受到法律的保护的就是需要前往相应的专利局进行相应的登记的,但是有时候专利局是会对于专利进行强制许可的。
下面就让企服快车企服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强制许可不服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强制许可不服怎么办
如果不服,可以在收到专利局有关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样,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而由专利局裁决的,如果专利权人不服也可在上述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强制许可种类
(1)不实施的强制许可
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2)为了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
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目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
(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一项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比前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具有显著经济意义的重大技术进步,其实施又有赖于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实施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后一专利权人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前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下,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前一专利权人的申请,也可以给予实施后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强制许可。
三、强制许可后果
非独占性、不可转让性和有偿性
申请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应当根据强制许可的理由规定实施的范围和时间。
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并不再发生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专利权人的请求,经审查后作出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专利权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专利权人和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企服快车企服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专利权人对专利局强制许可不服怎么办的全部内容。
强制许可是一类的特殊情况的,在不服的情况可以提起相应的上诉的。
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企服快车企服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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