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对于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不是很清楚,而这一点又关系着专利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如果符合条件并且申请费减成功,可以为专利申请人省下一大笔费用。今天企服快车商标小编就跟大家聊一聊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条件和办理方法。
专利申请中的费用减缓是指对经济上有困难的个人或个体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申请费用上的一定程度上的减缓政策。即申请人可以按照专利局的规定,少交一定比例的申请费,并不是有些申请人理解的,申请专利是不要钱的。
专利申请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有很多,比如专利登记费、印刷费、印花税、专利年费等等,但是并非所有的费用都可以申请费减,根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专利申请人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减缓也是有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二)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款规定。
此外,也有一些情形是不能办理专利申请费用减缴的:
(一)未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收费减缴请求书的;
(二)收费减缴请求书未签字或者盖章的;
(三)不符合前述规定的可减缴费用的范围或者不符合前述的减缴条件的;
(四)收费减缴请求的个人或者单位未提供前述证明材料的;
(五)收费减缴请求书中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专利申请书或者专利登记簿中的相应内容不一致的。
专利申请费用减缓的办理方式和流程如下:
一、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专利费减备案系统中办理备案,经审批合格的,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专利或缴纳专利费用,可依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规定请求减缴相关费用,无需逐件提交证明材料。
二、自2016年9月1日(含)起,专利申请请求书和与中间文件配套使用的《费用减缓请求书》将进行适应性调整;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请求专利费减的,只需在专利申请请求书中勾选“□请求费减且已完成费减资格备案”,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在申请日后请求费减的,则需提交《费用减缴请求书(申请日后提交适用)》,并填写专利费减备案证件号。
以上就是专利费用减缓的条件和办理方式,如果大家对这方面内容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企服快车商标知识产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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