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及经济发展核心竞争力。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利申请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建〔2011〕168号)和《乌鲁木齐市专利申请资助办法(试行)(乌科发[2013]7号)规定,现启动2018年专利申请资助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受理方式
1、2018年专利申请资助项目主要是面向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发明专利。
2、乌鲁木齐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注册地在乌鲁木齐市的企(事)业单位和户籍地在乌鲁木齐市的个人的资助申请。
3、PCT专利申请资助工作暂不开展。
二、申报材料
1、《专利申请资助资金申报表》纸件及电子版(见附件1)。
2、职务发明需提交单位营业执照(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职务发明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专利证书复印件;
4、申请单位(个人)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普通A4纸装订)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三、有关说明
1、2018年专利资助工作从即日起至 6月30日截止,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及时做好申报工作。逾期申报(6月30日之后申报的),不予受理。
2、发明专利申请资助额度按4000元申报,实际发放额度根据自治区及市级财政拨付的资金做相应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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