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专利权利害关系人对专利权提出质疑时,相关部门做出了专利权评价报告,如果专利权利害关系不认可该报告是否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呢?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进行简单介绍?
专利权评价报告不是行政决定,因此就不可能作为行政复议的对象。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证据形式或证明文件,当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在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时,人民法院或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据此可以确定是否需要中止相关程序,一般在上述涉及程序中止的事务时,需要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以上是对专利权评价报告的简单介绍,它主要被应用与司法救济领域,解决专利权相关的法律纠纷,但本身不具有行政决定的性质,希望希望上述信息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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