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是用来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志,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组合组成。

那么,注册商标多少钱?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注册商标的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盖有公司公章的填写完整的武汉商标注册申请书;

3、浅晰的商标图样(如需保护颜色的,还需提供彩色图样);

4、如若找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提供加盖公章或公司负责人签字的《商标代理委托书》,且《商标代理委托书》上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完全一致;

5、将他人肖像作为商标图样进行注册申请的,应当予以说明,并附送肖像人的授权书并经公证。

注册商标费用:

1、1300元费用包含:一标一类的注册,其中一标指的是“一个商标”,一个图形或文字都是单独的一个商标,一类指“一大类”,一大类包含10小类。

2、同一个商标每增加一大类,收费800元。

一大类每增加一个小类,收费80元。

注册商标的步骤:

1。

注册准备选择注册方式:一种是自己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另一种是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服务。

在注册前,最好先找一家比较权威的查询公司,进行注册前的查询,以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把握性。

2。

准备资料包括商标图样,申请人民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递交复印件;盖有单位公章商标注册申请书。

3。

开始申请

4。

按商品与服务分类提出申请申请注册时,应按商品与服务分类表的分类确定使用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类别;同一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的,应按不同类别提出注册申请。

5。

申请日的确定申请日以商标局收到申请书的日期为准。

接下来就是商标审查、初审公告、注册公告三个程序。

6、领取商标注册证。

1.组合商标进行分开注册,商标审查是文字、英文、图案等元素分开审查的,只要其中一个元素跟在先注册的商标较为近似,则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所以尽可能的把文字、图形分开注册。

2.如果武汉商标注册时知道有风险,也没办法等到拿到商标证书再使用。

那么在使用商标的时候,一定要多注意规范、突出使用商标,保留商标使用证据。

这样即使将会被驳回,也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

3.商标命名时,就注意显著性问题,尽量独创品牌,先找专业商标代理进行商标查询,商标查询对人员的专业程度、技术要求很高。

不仅对商标法能够有专业的认识,同时对于审查最好有一定的经验只有充分的商标查询工作能够尽量避开与已注册商标较为近似的文字或图案进行注册,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4.提前储备一些商标,待商标注册成功后,再使用商标,避免临时抱佛脚,刚提出申请商标就投入使用。

5.申请防御商标,尽量在关联行业和你不想自己的商标使用的行业都保护起来,避免他人抢注,也备将来企业跨业发展不时之需。

商标注册看似简单,找个代理机构就可以申请,但因为商标的流程十分复杂,还需要商标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认真对待。

注册商标提示大家,在申请商标时,需要申请人和代理机构一起尽最大努力,把控风险,避免一些明显的风险,力求商标注册成功。

在“关于软件专利保护的讨论之一”一文中,作者提出通过“配置方法”权利要求来保护软件,并分析了该权利要求在软件预装配的背景下如何发挥保护作用。

实际上,侵权人除了预装软件外,还可以通过软件更新的方式实施侵权。

本文从软件更新的现状出发,分析了“配置方法”的主张在此类侵权情形中的作用。

1、软件更新行为随着网络的发展,硬件销售商将对通过网络销售的硬件产品的软件进行更新,以提供新的功能。

例如,手机厂商将通过网络发布新版系统软件。

用户可以下载软件并更新手机,在手机上实现新的功能。

对于软件实现的新功能,如果其他硬件厂商通过软件更新将其复制并安装在销售的硬件上,也会窃取软件开发者的开发成果,应予以禁止。

然而,现有的方法专利和产品专利似乎对这种行为无能为力。

对于我们提到的“配置方法”的权利要求,由于软件更新和软件预安装在本质上没有区别,根据权利要求直接获得的产品可以对应于软件更新后的产品。

但问题是,对于按照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法所禁止的只是产品的使用、销售、承诺销售和进口,所销售产品的软件更新不在此列。

似乎“配置方法”声明不能应用于软件更新的场景。

我不这么认为。

只要我们对专利法第11条中的一些概念进行适应性更新,我们仍然可以借助“配置方法”权利要求保护软件开发者的权益。

2、对“销售”概念的理解目前的销售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一手送钱和一手送货的形式。

这也是一种销售形式,用户先付款,卖家在收到一段时间的奖励后提供商品。

因此,我们首先要明确,用户支付不应被视为销售活动完成的时间点。

目前,销售的商品已不再局限于有形产品。

无形服务也可以作为商品出售。

更常见的是,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一起出售。

因此,我们需要明确的第二点是,我们不能把销售内容局限于有形产品。

当销售内容是有形产品和无形服务的结合时,仅仅交付有形产品并不意味着销售行为的结束。

只有将配套的无形服务也提供给用户,才能完成整个销售行为。

3、“配置方法”声明在软件更新场景中如何工作在定义了上述两点对于“销售”的概念之后,再分析软件更新的场景,“配置方法”的声明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

硬件厂商在销售硬件时,会根据行业惯例和用户的共同理解,为未来销售的硬件提供软件更新服务。

因此,硬件厂商销售的不仅是硬件本身,更是硬件本身与后续软件更新服务的结合。

然后,在用户支付购买费后,卖方的销售行为并没有因为完整的销售商品(软件服务还没有完全获得)而结束。

硬件制造商向用户提供软件更新的后续过程是继续交付其所提供的完整商品的未交付部分(软件服务部分)的过程,是其完整销售行为的一部分。

在这种情况下,根据“配置方法”的主张,由于权利人可以禁止卖方销售根据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那么自然可以禁止销售行为的任何部分。

因此,可以禁止硬件制造商销售硬件和提供软件更新的行为,因为它们是硬件制造商销售产品行为的一部分。

4、事实上,一个例子可以更好地说明上述观点。

例如,一家家具公司生产组装好的家具。

用户交付货款后,拿走了家具的各个部件,但没有拿走安装部件。

此时,虽然用户支付并参与了部分产品,但并不意味着家具公司的销售行为已经结束。

家具公司随后向用户提供安装部件,并派工人到用户家中组装家具,这是家具公司销售行为的一部分。

如果家具侵犯了专利权,也应禁止提供安装部件和组装活动,因为它们也是销售活动的一部分。

提供家具板材的过程类似于硬件制造商,提供安装部件和装配服务的过程类似于提供软件更新的过程。

基于这样的类比,似乎不难理解硬件制造商的销售行为。

商标是企业无形的资产,对于企业品牌塑造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果因不及时申请商标而被别人抢注,那么自己辛辛苦苦打的广告,就相当于帮他人做了嫁衣,辛苦打的江山,就拱手让人了。

小编认为,武汉商标注册、版权登记、专利申请这三大类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内容,有利于企业长远利益的发展,需要企业加以重视。

最近,有网友发微博说:大白兔奶糖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注册了十几个近似的商标: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等。

这让品牌保护再度在网上引发热议。

知名品牌为防山寨,纷纷抢注“山寨号”,以此作为自家的防御商标,这已经不是个例。

经了解发现,要做好品牌保护,不仅要懂法律知识,还要想出各种应对奇招。

对此,专家呼吁要求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大企业抢注防御商标的背后是防不胜防的“傍名牌”侵权事件,就诉讼层面来说,呈现了逐年递增趋势,这与经济高速发展以及企业维权意识提升都有关系。

据报道,多数市民表示,自己曾经购买过山寨产品。

“在网络平台上见过,比如粤利粤,包装外形都一样,名字不太明显。”“康师傅的‘师’字写得很弯,乍一看是‘师’,但仔细看并不是。”

分析,一些知名厂家采取保护性注册其实是一种非常无奈的办法,从立法角度来讲,现行的《商标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商标侵权的行为有明确规定,厂家通过合法维权所取得损失赔偿能否覆盖到他的损失以及维权成本,这是立法者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时需要着重考虑的问题,不要让商标的合法所有人在维权过程中付出巨大成本,最后取得了一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