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标多类”是世界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登记方式《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协定》和大多数发达国家的商标注册申请采取“一个商标、多个类别”的原则,即同一申请人可以在一次申请中为不同类别的商品申请同一商标。
例如,在德国《商标法》中,商标申请需要提供“商标图样”、“商品和服务清单”等文件;在英国《商标法》中,章第二节第三条规定商标注册必须是指定商品或几种商品的注册;在美国国家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为方便专利商标局的管理,专利商标局局长可以决定商品和服务的分类,但不限制或者扩大申请人或者注册人的权利。
申请人可以就其实际使用或者拟实际使用的各类商品或者服务申请注册商标,但应当属于专利商标局局长在规章中规定的可以分种类申请的商品;第四部分中的智力活动成果和个性化识别权,《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七部分在国家注册中规定:商标申请应提交给目标国家注册并根据国际货物和服务分类加以区分的货物供应商名单。
2、“一标多类”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申请数量,节约行政成本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计,近年来,中国商标注册申请继续保持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全年商标注册申请数已连续多年超过100万件。
面对这一发展趋势,完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提高行政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新的《商标法》,申请人只需就同一商标在多类商品或服务中的注册提出一次申请。
此时,审查员只需审查一份申请,并授予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
无需对多个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也无需根据商品或服务的不同类别逐一授予商标注册(申请)号,这就减少了申请的规模商标注册(申请)号资源的数量,使商标注册(申请)号更加简洁,便于今后科学分类。
同时,理论上可以减少商标审查的数量,加快商标审查的速度,提高审查的质量。
申请人按照一个商标一类的原则,申请同一商标多类注册。
不同类别的考试将由不同的考官进行,造成工作效率的浪费。
同时,由于考官的不同,主观标准的不同也可能导致考试结果的不同。
但从理论上讲,“一标多类”的实施将变成一个商标,一名审查员可以对其进行审查,不仅提高了审查质量,而且提高了审查速度,保持了审查结果的一致性。
同时,由于审查速度的加快和审查标准的统一,保护了商标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3、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的工作量一个商标一类的,商标注册申请人提出多类商标注册申请时,应当按照要求提出多个商标注册申请,并向商标局提交多份资质证明。
代理机构还应当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核查。
在随后的续签、变更等情况下,需要提交多份申请。
但是,对于一个商标和多个类别的情况,注册多个类别时不需要填写多个申请,只需要一个注册申请,注册后的商标变更、转让和续展手续将简单得多。
4、可以降低商标管理的行政成本由于注册数量的减少,也可以减少商标管理的管理费用,如商标公告的印刷发行费用、商标公告的页数、商标注册的注册量、商标数据库的容量等,有利于提高统一检索标准。
不过,这笔费用与申请人或代理机构无关,只为国家节省了成本。
我国在网络交易平台商标侵权领域能够适用以“通知—删除”为核心的避风港规则。
商标权利人承担商标的侵权监管义务,同时,ISP有部分的审核义务。
ISP应当采取商家注册身份认定、建立过滤商标材料模式或反馈系统来防止一般侵权行为的发生。
如果商标侵权是显而易见的或具体知道的。
则ISP在立即删除信息的同时,通知侵权人并提供商标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若侵权人认为其所售货物商标不构成侵权行为,则应向权利人证明产品合法以重新上架。
笔者对于避风港规则在网络交易平台的适用的完善提出以下建议:
1、ISP的登记系统:在买家注册时对买家的许可销售证明等文件进行登记、备案;
2、建立交易过程中的反馈系统:用户可通过参与交易、互相反馈来形成对ISP可见的初步鉴定买家侵权行为的证据;
3、对产业内部规范进行立法调整,包括通知、删除内容和ISP审核范围的规定。
4、建立起间接侵权责任及引诱侵权规则的一般性条款,与ISP的避风港条款形成“一般条款=具体类型”的立法模式。
国际商标注册是获得商标权的主要途径,注册时,各国商标主管机关将依据本国商标法和国际公约、协定规定的条件审查注册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这些法定条件是一个商标获准注册的必备条件,称为国际商标注册条件。
国际商标注册申请是商标审查的重要内容。
以下几种情况在多数国家被认为不具备显著特征:
(1)商标采用了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名称或图形。
如以乳牛作为奶粉商标图案,因乳牛为本行业通用的商品图形,商标不具备显著特征,不能获准注册。
(2)商标采用了地理名称。
根据国际惯例,许多国家和地区禁止使用地理名称作为商标,因为地理名称不能区别不同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3)商标仅由表示商品质量、主要原料,或功能、用途等特点的文字、图形组成。
如羊绒毛绒、金质钢笔等。
采用这类商标,将使商品与其他同类商品混同。
(4)商标由单纯阿拉伯数字组成。
以阿拉伯数字作为商标;将使其不易识别,使用在某些商品上还会引起误认,比如用作鞋子的商标易与尺码混淆。
大多数国家规定数字商标不准注册,如广州生产的555牌电池在巴基斯坦、肯尼亚等国申请注册未能得到核准。
对商标的显著特征的审查,各国掌握的尺度不尽相同。
商标法同中国商标法对显著特征规定大致相同,但要求商标必须使用所指定的一种或几种颜色。
法国商标法的规定较宽松,一切可用以识别产品、物品或服务的标记如姓氏、别名、地名、标签、标徽、烙印,印花、戳记、插画边纹、图画、浮雕、字母、数字、铭文等都可以作为工业、商业或服务业的商标。
和美国实行商标注册两部制,在A部(主簿)注册的商标较B部(副簿)注册的商标要求严一些。
商标法规定,凡申请注册为A部的商标,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司、字号、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以独特的形状表现的;
(2)申请人自己的或者企业前人的签字式样;
(3)一个或几个独创的文字;
(4)一个或几个对商品特性或品质无直接联系的文字,但不得是地理名称或姓氏;
(5)其他显著特征。
企业拥有专利和商标,无异于锦上添花、如虎添翼!如今的商场,并不是简单地倚靠价格战就能获得市场,硬件实力要有,软件实力也不容忽视。
专利作为知识产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发展起到的重要的影响作用。
作为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公司,提醒您注重专利申请,发挥专利的作用。
那么企业拥有专利,有什么作用呢?企业为什么要申请专利?
一、获取特许费用一项专利可独家“垄断”专利产品销售市场,独自实施专利,获得经济效益;即使市场没有即时需要,那么日后很可能有人会察觉到该专利的用途,并愿意支付专利使用费。
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达到其经济价值的实现。
二、提高企业价值企业无形资产的存量,提高了企业的品位,如有第三人愿入股投资一公司,若该公司拥有若干有价值的专利,则公司的股价将可大幅度提高。
三、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专利对大、中、小型企业及新型企业都同等重要,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上,小型企业完全可以利用专利的新发明反胜大型企业用巨额广告树立起来的主导产品。
四、增加企业的融资机会、上市资格专利技术有助于企业增加融资机会。
近几年,国内外资本到处寻找投资项目,而一个企业或项目是否值得投资,投资人越来越看重该企业或项目是否具有专利技术,以及有多少专利技术。
如果企业针对其核心产品布局了大量的高价值专利,相信会对投资人产生相当大的吸引力。
五、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减免税收专利技术也是企业评定高新技术企业、争取国家创新基金的必要指标。
目前,各级政府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力度越来越大,企业一旦获得高新认证,就能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和科研基金支持。
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
拥有专利的企业就拥有一定的“特权”,企业在申请办理武汉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版权登记之前,首先要找一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公司。
因为专利涉及的专利知识较广,没有专业的知识即使申请了专利也不知道该如何查询申请进度,不知道该如何经营使用专利。
因此建议您在申请专利前,可向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