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上的商标争议无不发端于五花八门的商标使用行为,这造成互联网环境下发生商标侵权的概率大大增加。

商标权人在互联网环境下的商标使用行为固然是商标使用空间的延伸,是商标权充分实现的一种形式,但非商标权人的网上商标使用行为则带来诸多麻烦。

互联网上的商标争议无不发端于五花八门的商标使用行为,这造成互联网环境下发生商标侵权的概率大大增加。

网上商标侵权特点有三:

其一,网上商标侵权简单易行。

网络的开放性决定了网络侵权行为的实施简便易行。

企服快车面,由于网络是一个巨大的虚拟空间,行为人在网上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运用商标实施侵权和欺诈行为,不会受到太多空间、时间和其他物质条件的限制;

另企服快车面,在技术上,与商标关联的网络侵权行为十分易行。

网上到处是五彩缤纷的商标、装潢、商品、包装、招贴等,行为人无须具备高深的计算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也无须懂得编程等专业技术,只需轻点鼠标,就能实施商标侵权。

其二,网上商标争议的解决,取证困难大,侵权主体难以及时查明。

传统的商标侵权行为,一般易识别,也易为被侵权人察觉。

传统商标侵权,至少有假冒商标标识,或者假冒商标的商品,或者制假售假的设备、工具等。

而网络的流动性和交互性,决定了要确定商标侵权行为人无疑是大海捞针。

一则网页不断更新,网上商标使用信息可随时删除,让商标权人无从下手;二则网络空间无限,确定具体的侵权主体实属不易;三则即使确定了侵权人的网页,要搞清楚侵权人的真正身份又是困难重重;四则受“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和“取证经济性原则”的限制,司法机关一般不介入民事取证程序。

因此,对于商标权人而言,要追究侵权者的责任也要付出更多的代价。

其三,网上商标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更为严重。

互联网环境下商标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与传统意义上商标侵权的后果有明显的区别:

一则互联网的全球性使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损害范围更广,可以超越国界,跨越行业,产生的不良影响持续时间更长,对商标权人商业信誉的损害后果更加严重;二则网上商标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具有不确定性,具体表现在难以判断传播的范围和难以确定访问(或者接触)侵权信息的人数。

事实上,在网络上进行电子信息传输,其商标使用的外在形式发生了巨大变化。

人们可能看不到那些贴着商标标识的商品或从印刷媒介中看不到服务商标,但网络页面上飘忽不定的商标图样或者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足以令人以假乱真的图标,毫无疑问诱导着网络用户的点击路径和电子商务交易。

那么这种网上随意使用他人商标的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它又属于商标法中规定的哪种商标侵权行为?网络的管理者是否涉嫌销售假冒(虚拟的)注册商标标识?互联网上商标使用引发的此类网络主页上的商标侵权主要包括:

将他人商标移作自己网页的图标,或者将他人注册商标设计为自己网页的一部分,足以使人产生混淆,以及在自己网页上将他人的注册商标用作链接标志足以误导网络用户两种情形。

这两种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对自己经营的电子商务与商标权人的商务足以造成混淆,亦势必会损害商标权人的利益。

虽然在互联网环境中,商标问题相对于其他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显得更为复杂,但对此予以适当关注,借助有经验的知识产权律师,仍然可以找到问题的解决方法。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在我国,商标权的转让应当经过法定的程序,并不是简单的转交就可以完成商标转让。

我国商标法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河南商标注册公司这里给大家解答具体的转让步骤如下: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共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

根据《商权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在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后,双方必须到商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1份,并附送原《商标注册证》,在提交申请书时,还要缴纳申请费、注册费。

其次,商标局对申请进行审查。

商标局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所提交的申请文件是否齐备,转让方转让的商标和使用的商品与原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完全符合,受让方使用的商品的质量与转让方使用的商品质量是否一致,转让方的商标是否从未使用过等事项。

审查的结果,认为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可以转让,予以核准,发给受让方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如果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则会驳回申请,并以《商标转让驳回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受让方。

受让方不服,可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如果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最后,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商标注册公司告诉大家根据《商权法实施条例》第25条的规定,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后,会发给受让方相应的证明,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受让方就享有“××”商标专用权。

注册商标有助于形成品牌效应,有利于赢得消费者信任。

商标是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出处,引导消费者认品牌的消费习惯,提高品牌的商业影响力。

随着人们对知识产权的认识越来越深刻,不少企业甚至个体户都申请了河南商标注册,但是依然有人在问为什么要注册商标?下面,小编就分三个方面来给大家说说原因。

一、从法律层面上看

1、部分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方能进行销售。

比如,烟草类的商品就有强制性的规定。

2、商标经注册成功后才具有专用权。

商标权人有权自己使用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转让给他人使用,商标权人也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没有成功注册的商标,就无法禁止他人的使用和模仿。

3、我国商标保护遵循申请在先为主的原则,先申请的商标先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可有效防止他人恶意抢注。

4、申请注册商标可以避免侵犯他人的权利。

企服快车面,使用未注册的商标有可能与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从而造成侵权。

另企服快车面,在使用的商标被他人抢注成功后,原使用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该商标进行推广,则同样会造成侵权。

二、从品牌层面上看

1、注册商标有助于形成品牌效应,有利于赢得消费者信任。

商标是品牌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有效区分商品或服务的出处,引导消费者认品牌的消费习惯,提高品牌的商业影响力。

2、注册商标利于品牌保护。

若品牌未注册商标,则无法取得专用权和禁止权,极易被模仿、滥用,甚至有低成本、低质量的商品傍名牌,使消费者产生误认、遭受损害,造成企业品牌受损,导致企业信誉和声誉的下降。

3、注册商标是企业宣传、商超上架的必备资质。

企业拓展网络营销宣传时,各大网站、社交媒体要求宣传营销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商标注册证,如微信公众号、知乎平台等。

企业在选择渠道销售商品或服务时,各大电商平台、超市对进入平台的商品要求有商标注册证,如天猫、京东、家乐福等。

三、从经济层面上看

1、注册商标是无形资产,可以通过许可使用、质押贷款等获得经济效益。

2、注册商标可以申请政府补贴。

1.首选根据自己自身经济状况

2.根据自己对知识产权行业的重视程度

根据选择代理机构的共性,他们都是特别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

这类企业能够审时度势根据国家政策发展,目前国家越来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

各项保护政策和补贴政策都已经表明国家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这类企业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不仅仅对自己有帮助,还对国家政策方面有所支持!

选择代理机构的好处:能够进行商标布局,帮助企业防止被知识产权流氓的敲诈以及让企业方便随时入驻任何电商平台,响应趋势。

1.专业高级商标顾问进行风险评估

2.全方位商标布局(包含公司经营范围保护、品牌保护、用于申报高新贯标企业)

3.终身商标监控服务(避免商标有效期到期之前,商标持有人太忙忘记续展导致商标失效,我们有专业的档案管理部门提前事先提醒进行续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