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指出,电子地图作为图形作品受到著作权保护。百度在双方《合作协议》终止后,仍旧继续使用四维图新提供的电子地图,通过电脑终端、手机终端等途径向公众提供电子地图产品,以及超出原有合同范围在车载相关应用上提供电子地图,涉案产品包含 百度地图 网页版、ios版、android版、百度导航android版、 百度Carlife
ios版、 百度Carlife android版。百度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四维图新对电子地图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具体包括署名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以及修改权和改编权。
同时,百度与四维图新同为电子地图领域的服务提供者,百度存在超出约定时间、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使用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不当利用四维图新的竞争资源,挤占四维图新在移动终端、车载领域的市场份额,损害公平公正的竞争秩序。
法院一审除判令百度停止侵权及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求百度向四维图新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据悉,双方当事人可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百度被判侵犯四维图新电子地图著作权江苏平面设计版权登记OC申请版权纹身贴版权登记湖北版权登记湖南美术作品版权登记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