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近几年非常火热,尤其是商标作为企业宣传产品的重要方式,但江西商标注册的过程需要耗费一段时间,有些企业等不及商标注册成功就率先投入使用,这样做有哪些风险呢?商标未注册就使用的风险如下:
一、被他人抢注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商标专用权是通过商标注册来获得,我国申请商标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就是谁先申请商标注册,谁就获得该商标的专用权。
如果公司使用的商标是没有进行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是很危险的,如果竞争对手抢注成功,自己就无法在使用该商标。
这样一来不仅自己损失了权益,辛苦付出积累的名气也会被人夺走,所以企业一定要加强商标意识,做到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二、侵犯他人权益这点可能大家都很疑惑,我不注册商标怎么会侵犯他人权益呢?企业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若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有可能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引发商标纠纷,甚至会让双方对薄公堂,还有可能影响到你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除了被人侵权之外还有可能侵犯他人权利。
三、不会受法律的保护《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就享受法律保护。
换言之,没有注册就没有保护。
使用未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很难维权成功,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四、未注册商标不能形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通中的创造发明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一定地区和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只有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才受法律保护,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
由于未注册商标不受法律保护,就不能形成工业产权,也就不能成为使用人的无形资产。
自4月1日起,注册商标发生了很大变化,因为4月1日起实施了江西商标注册费、注册商标收缴转让费等13项商标注册费减半的政策。
这不仅降低了企业的商标注册成本,而且在一定时期内引爆了商标注册数量。
他透露,今后公司每天受理的商标注册量可能比以前增加2-3倍。
业内人士表示,新政策的出台,不仅降低了企业的商标收购成本,而且改变了以往商标注册企业的盈利模式,将过去企业“跑腿”的简单服务模式,改为围绕商标的后续服务关于企业。
对于一些人力成本较高的商标企业来说,转型迫在眉睫。
事实上,新政策的出台,不仅给有商标注册需求的企业带来了实惠,也敲响了商标产业重组的号角。
联邦风险知识产权主管郭聪表示,过去一些企业在商标注册中常常扮演“跑腿”的角色。
一些公司的商标注册费大多在一千元以上。
这些企业仍然采用销售人员离线申报的方式为客户服务,不仅增加了人工成本,而且降低了速度和效率。
现在商标注册手续简化,成本降低,这些公司的利润将进一步压缩。
在当今的商标行业中,早期申报变得越来越简单。
对于有商标注册需求的企业来说,自我申报已不再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我想大家都知道,就是为了让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减低税负。
而企业在发展到一定阶段也是需要做税务筹划的。
只有拥有正确的税务筹划方案,才能帮助企业解决高额利润,才能让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更好的发展。
所以,小编在大家想要做税务筹划前,写了这篇文章,希望企业做之前,仔细考量。
不要犯一些常见的错误。
那么,这我们日常看到的错误税务筹划分别是哪些呢?
1、财务造假税务和财务虽然在绝大多数民营企业当中同属一个部门,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做账遵循的是会计法,纳税遵循的是税法。
很多企业会有两套账,一套内账一套外账,内账基本上反映真实的企业经营状况,而外账就是用来给税务局看的,用来作为纳税基数计算税金的。
这个不用多说,现在大多数财务们都了解了,但是很多老板还不够清楚这是违法行为,而不是所谓的税务筹划。
2、合同作假这个借用某明星的事件来举例吧,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
但是通过合同的人为拆分,这份拍摄合同的金额变成了1000万元,所以只按照1000万元进行了申报纳税。
其余2000万元没有申报,也没有纳税。
这是赤裸裸地偷逃税!拍摄的交易既定,纳税基数3000万元已经发生并确定了,该缴纳的税金就已经确定了。
结果在合同上修改一下,就少缴了730万元,这不是偷逃税是什么?在合同上玩文字游戏可不是税务筹划。
3、私人卡走账私人卡是很多民营企业都在用的一种方式,不论是老板个人的,还是公司高管的私人账户,在企业当中都是不合规的。
不是销售金额打进来,就是员工工资福利或是股东分红打出去。
这些都是悄悄进行的,不能让税务局知道的,很明显,这是一种逃税的行为。
所以,利用私人卡进行资金划转根本不是税务筹划。
4、买卖发票虽然金税三期的监管力度是与日俱增,但仍然有一些不怕死的老板和无知的财务在打票的主意。
成本票拿不到要去买,费用票不够也要去买,反正一言不合就买票。
甚至,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要买,因为进项抵扣不够。
而有的企业呢,可能本身没有什么税要缴纳,就认为自家票闲置着太可惜,于是就倒卖票来获利。
刚刚说的这些全是违法行为,尤其买卖增值税专票,还会涉嫌刑事犯罪,就更别提什么税务筹划的方法了。
违了法,就谈不上税务筹划。
5、骗取优惠我们国家对特定的一些行业和企业会有一些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也是鼓励这些行业和企业大力发展。
然而又有一些企业明明不符合优惠政策的资格,却通过各种方式来骗取优惠资格,来享受优惠政策,还美其名曰税务筹划。
这仍然不是合法合规的手段,不是税务筹划的方法。
以上的方法都是脱离了税法的范畴,违规操作,所以都不能称之为税务筹划的方法。
反观那些不在事先就进行筹划和安排的方式方法,基本上都是偷逃税的违法行为。
现地方政府拿出地方留存部分奖励入驻企业,企业可通过这个方法来进行正确的税务筹划。
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企业所得税一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个人独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增值税:3%(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
0.5%-2.1%(小规模纳税人)总体税负不超过5.18%;0.5%-3.1%(一般纳税人)正确的税务筹划不是偷税漏税,是国内外都认可的合理节税方式;一切筹划都是以改变商业模式为前提!通过商业模式的小变动,就能起到如此大的激励效果!
一般来说,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江西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企服快车的行为,注册商标的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通过合同,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内容、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这种形式的转让一般是有偿的,即转让人通过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而收取一定的转让费用。
2.继受转让:注册商标的继受转让,有两种情况:
(1)注册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结束后,有继承人按继承程序继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册商标。
(2)作为注册商标所有人的企业被合并或被兼并时的继受移转。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这种转让形式一般发生在公有制国家,这里说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财产流转的计划和行政。
例如我国国有企业根据行政命令发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转产,必然会发生注册商标主体变化的问题。
事实上,商标转让是需要对商标进行评估的,商标转让过程中商标评估一般程序为:
1.商标转让时,商标评估需要明确此项是否符合企业的服务或商品;
2.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鉴定其商标评估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指导企业进行清查以及填报资产,并搜集各种相关的准备材料;
4.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进行现场检查并核实,了并且对其准备的材料进行验证是否有效合格;
5.商标评估程序中需要对编制商标评估报告书;
6.商标评估程序中评估机构需要对其商标评估报告书进行内部审查检验是否合乎规则;
7.商标评估程序的最后一步是评估机构将审定后正式的商标评估报告书以及专家鉴定证书和证牌送交被评企业。
商标专用权进行再次转让过程中,可能会牵涉到商标的公证问题,有时会出现不用做公证,商标照常过户成功,也有时会出现不得不公证的现象,那么到底什么情况下要做公证,什么情况下不需要做商标公证呢?
1.如果受让方是个人,那么必须要做公证的了;
2.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受让方是公司,也可以先不做公证,如果商标局要求做的话再补充做。
3.如果转让方和受让方都是公司的话,可以不做公证,可以直接递交申请,如商标局对你们提供资料有怀疑的话,双方需要做公证,补充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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