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商标注册的手续,我们在今年五月份的文章中曾经介绍过,根据申请人在实践当中所遇到的问题,再进一步做一个概括。
1.商标注册申请人应该非常清楚自己想申请一件什么样的商标,是中文的,还是英文的,或者是图形,拼音,再或者是上述诸多要素合在一起的等等。
2.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该非常清楚自己拟申请的商标使用在什么商品上(或者是使用在什么服务项目上),然后在分类表中找到相对应的类别。不清楚分类表的类别,可以委托在国家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帮助代办。
3.进行严格的、细致的商标查询。商标查询过程是相对专业的,尤其是对商标查询结果的判定,实际上决定了拟申请商标的成功率。在查询过程中,如果不委托代理,申请人是很难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的,国家商标局作为审查机构,不提供这方面的帮助。关于商标查询的方法,申请人可以参照本站此前介绍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4.制作商标注册申请书。在这个过程中,申请人要注意:申请书不能出错,不然商标局在进行书式审理时就会退回。如果可能,委托代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5.提交申请。申请人应注意的是,如果是企业申请,就要附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上还要盖上申请人的红色公章;如果是自然人申请,那就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手续齐备,您就可以提交申请文件了。
6.接下来,您会在一个月左右收到国家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然后您就静候商标局的审查吧。如果您信仰某种宗教,还可以祈祷自己申请的商标不要遇到什么麻烦。
7.随时处理申请过程中国家商标局下发的任何文件,不然,您的申请可就作废了。
南昌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中的名义、地址、商品等项目个别文字错误,不涉及实质性内容。申请过商标的人都知道,提交过的商标申请是无法在原申请商标上增加商品的,但对于申请商标存在的错误信息还是可以进行更正的。
我们常见的商标更正的方法是向商标局提交更正申请书,商标局对符合更正条件的核准后,更正相关内容,对已经刊发初审公告或者注册公告的商标经更正,刊发更正公告。商标注册申请人或注册人发现商标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有明显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文件或者注册文件中的名义、地址、商品等项目个别文字错误,不涉及实质性内容。
一、服务流程
1.客户提交商标更正材料→我们递交到商标局--------------1-5个工作日
2.我们递交更正申请→商标局下发受理通知--------------1-3个月
3.商标局审查→商标局核准更正--------------3-4个月
注:以上时长仅供参考,具体以商标局审查时间为准。
二、具体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
2.申请人名称、申请人章戳(签字)处加盖的章戳(签字)应当与其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一致。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姓名后面填写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3.申请人地址应冠以省、市、县等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应当按照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县等行政区划的,申请人应当增加相应行政区划名称。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可以填写通讯地址。
4.委托商标代理机构申报的,应当填写代理机构名称并在“代理机构章戳/代理人签字”处由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章戳。
5.一份申请书填写一个商标申请号(注册号)的更正申请事项,并在申请书“更正事项”一栏中注明申请更正的项目和内容;同一申请人同时提交多份相同内容的更正申请的,只需在一份更正申请中提交更正证明文件,其他更正申请须在申请书显著位置载明更正证明文件所在更正申请的商标申请号/注册号。
6.办理商标申请人名义/地址更正的,应当填写该商标的全部类别。
7.更正内容不涉及商标申请文件或注册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更正事项应当注明申请更正的项目和内容。
8.需重新制发证书文件的,应选择“是”,并附送有误的商标注册证或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等文件原件。
9.共有商标申请更正商标/注册事项,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请。
10.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人章戳(签字)”处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此处签字。所盖章戳或签字应当完整清晰。
三、所需材料
1.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3.商标注册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应附送中文译本。
4.对变更完成的变更后注册人名义、地址进行更正的,应同时交回《变更证明》原件。
5.对转让完成的受让人注册人名义、地址进行更正的,应同时交回《转让证明》原件。
6.错误信息更正使得《商标注册证》发生变动的,应同时交回《商标注册证》原件。
在当今时代,对于知识产权的管理还并未完善,但是相关的注册商标代理机构却在不断增加,市场竞争也是愈演愈烈,一些黑代理也在扰乱市场,致使如今的代理市场举步维艰,想要找一个合适的注册商标代理都非常不容易。
相信大家对于物美价廉的商品都是非常喜欢的,但是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考虑过“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呢?尤其是对于知识产权方面来说,更是要注重此条例,如若不然就可能会导致某些环节出问题,从而引发一些列的知识产权纠纷。
下面小编就为你说道说道,在注册商标代理方面为什么不能够选择代理代理!
首先,就是低价的代理使商标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并且一些代理机构识缺乏,实践经验更是少之又少,为了拉客户,低价去吸引客户。稍有不慎,申请人的商标权益就不能完全保护。
然后要说的就是对于注册风险不能够有效的规避和评估!
低价意味着无利可图,对此很多经历过的申请人都是苦不堪言,后悔当初选择低价的代理机构。而对于那些还未有经历过的,其后果也是可想而知。
所以现在,一些代理机构以低价招揽业务,后期在商标的申请当中,借以审查费、公告费、监控费、授权费、领证费等收取一定的费用,还不如刚开始就选择合适的代理。
哪些内容不能注册为商标?众所周知,商标是保护自己企业和品牌的“盾牌”,但南昌商标注册也需要一定的条件。有些内容不能注册为商标。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区别于他人商品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符号、色彩组合、声音等。而上述要素的结合可以作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1.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名、国旗、徽记、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与中央国家机关名称、所在地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名称、图形相同的名称、标志;
2.与外国的名称、旗帜、徽记、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3.与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4.与表明实施控制和保证的正式标志或检验标志相同或类似,但经授权的标志除外;
5.与“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6.种族歧视;
7.由于具有欺骗性,公众很容易对商品的质量或产地产生误解。
8.对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其他有害影响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是集体商标或者证明商标的组成部分的除外;使用地名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1.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
2.只直接表达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等特点;
3.其他缺乏显著特征。前款所列商标,经使用具有显著特征,易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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