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常莎强调,因原著人物关系混乱,公司重金聘请多位编剧进行改编,数易其稿,但一直无法达到拍摄要求,截至目前,紫晶泉已经投入几千万元用于拍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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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赵虎律师表示,从目前双方公开的信息看,由于当初作者授权紫晶泉《迷雾围城》改编权和拍摄权时已做出时间规定,紫晶泉若在3月15日后仍进行拍摄则会侵犯作者的权益,若合同中对影片拍摄完成时间或成片完成时间等细节进行明确说明,是否侵权则需另行观察。

但从电视剧播出权也被限制的情况看,这份合同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毕竟作者只能对自己的文字作品进行约束,无法对电视剧的播出进行限制。

现阶段作者和影视公司就相关作品改编权、拍摄权产生的纠纷不断,包括《芈月传》《鬼吹灯》《何以笙箫默》等热门影视剧均出现过纠纷。

赵虎对此表示,作者在授权作品改编权和拍摄权时,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权益,尤其是授权截止日期,并对细节进行明确,如开机、拍摄完成或成片完成的截止日期,同时也要对授权过期后是否可以续约等情况进行仔细说明,从而保证双方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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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围城》超授权期拍摄引纠纷,热门 IP 逃不出的版权劫?近日,热门 IP 改编剧《迷雾围城》因超授权期拍摄引发纠纷。

该剧改编自匪我思存的同名小说,自开拍以来就备受关注。

然而,该剧的拍摄方却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超期拍摄了该剧,这一行为引发了原著作者和版权方的不满。

据了解,《迷雾围城》的版权方早在几年前就将该剧的版权授予了一家影视公司,授权期限为五年。

然而,该剧的拍摄方却在授权期限届满后,继续拍摄该剧,并且在未获得授权的情况下,将该剧的部分内容在网络平台上播出。

这一行为引发了版权方的强烈谴责,他们认为拍摄方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们的版权,要求拍摄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版权方也表示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版权方的指责,拍摄方表示,他们之所以超期拍摄该剧,是因为在拍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完成拍摄。

然而,这一解释并没有得到版权方的认可。

版权方认为,拍摄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他们将依法追究拍摄方的违约责任。

这一事件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也让人们再次关注到了热门 IP 改编剧的版权问题。

随着 IP 经济的发展,热门 IP 改编剧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然而,随之而来的版权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获取利益,不惜侵犯他人的版权,这不仅损害了原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整个 IP 产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我们需要加强对版权的保护,提高公众的版权意识。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 IP 产业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 IP 产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广大观众带来更多优秀的作品,推动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