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模式进入全面转型期,“绿色”这个概念越来越被产业界所重视,绿色产业、绿色经济甚至绿色法律对于公众而言也已不再陌生。
“绿色”对于我国的意义,其实不仅仅局限在绿色经济上,还体现于绿色环境、绿色政治和绿色社会等多个层面,最终目标是建成一个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建设“美丽中国”,也已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被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逐步落实到国家的各项基本制度和政策中。
我国民法总则专门增加了绿色原则作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开启了构建人与自然新型关系的绿色立法潮流。
该项原则也被纳入即将通过的民法典中,标志着绿色发展从基本理念进入基本法律,成为调整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
2020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本年度知识产权日的主题确定为“为绿色未来而创新”,既说明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一项全球共同面对的难题,也展现了绿色发展在创新驱动发展领域的新面向。
本次知识产权日的主旨,乃是倡导保护创新的知识产权制度应为打造低碳化世界提供更多支持,并主张深入探讨不同类型和层次的知识产权制度应如何助力于激励创新者去开发生态友好型产品。
作为知识产权制度中的核心类型,版权对绿色创新的意义也是不言而喻的。
版权的丰富内涵,在产业和制度层面为绿色未来的构建提供了标杆和支持。
从版权产业的角度看,作为朝阳产业的版权产业是标准的绿色产业类型,并已成为我国经济的新兴增长点。
核心版权业中的音乐、影视、游戏和出版产业,在我国已经完成了与互联网产业的深度结合,这意味着核心版权业和关联版权业的比重发生了显著变化。
众多类型的作品在全面数字化后皆直接经由互联网平台向公众提供,省去了代表关联版权业的传统传播环节在制作、运输、包装和发行等环节上的物质消耗,也让版权人可以将节省下的成本再次投入到创作环节,进一步提高核心版权业的质量和规模。
有数据显示,我国网络版权产业规模已经超过7500亿元,创作质量、用户付费比例都有显著提高,整个版权产业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更是突破了7%,充分说明核心版权产业在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仍保持了健康的发展态势,为我国经济从资源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型做出了表率。
从版权制度的角度看,作为激励和保护版权产业的法律规则,已成为绿色发展的关键助推器。
随着我国进入小康社会,国民支出的增长点已经转向那些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产品和服务,而受版权保护的文化产品则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文化产品质量与数量的高需求,意味着我国版权制度和管理必须匹配产业规模的高速发展和产业分工的日趋细化,因此需要结合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对制度进行“升级改造”,企服快车面针对日益丰富的作品类型和利用方式来优化客体与权利体系,另企服快车面围绕全面数字化带来的传播模式变革来扩展权利许可体系。
同时,围绕现阶段的产业特点打造绿色高效的版权行政管理系统,正确认识移动互联网时代版权管理部门与版权市场的关系,充分利用数字技术在版权管理中的优势,在发挥版权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版权管理水平,实现全面深化改革在版权领域的突破。
毋庸置疑的是,“为绿色未来而创新”绝不仅仅意味着在知识产权领域激励通过技术方案来应对气候变化和打造绿色未来,版权产业、版权制度和版权管理同样是绿色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作为“无烟工业”的代表,版权产业正在处于转型期的绿色经济发展中起到愈加关键的作用;作为“绿色产品”的保障,版权制度和管理亦为版权产业提供支撑。
因此,版权领域的绿色创新,应全面涵盖产业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如此方可将版权产业打造成“美丽中国”的新名片,并助力中国文化软实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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