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创新合并财务报表理论本准则采用实体理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不再采用母公司理论,这也是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结果。合并财务报表的一系列重要变化,均由基本理论的变化所致。
(1)母公司理论的主要特点
①合并报表的目的和使用者。母公司理论认为,合并报表应按母公司股东的利益来编制,合并报表是母公司会计报表的扩展。合并报表的主要使用者是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
②合并净收益。按照母公司理论,合并报表中的合并净收益是母公司所有者的净收益,子公司中少数股权股东所获得的净收益应排除在外。
③少数股权的收益。在母公司股东看来,少数股权的收益是一项费用。
④少数股权股东权益。从母公司股东观点看,少数股东权益是一项负债。
⑤子公司净资产的合并。在子公司净资产中,母公司所占有的部分按母公司为其所获权益而支付的价格被合并,少数股权所占有部分则按账面价值被合并。
⑥合并产生的商誉,属于母公司利益,与少数股权无关。
(2)实体理论的主要特点
①合并报表的目的和使用者。实体理论认为,对合并主体中的多数股东和少数股东应一视同仁,合并报表应反映所有股东的利益,不能仅仅反映母公司的权益。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信息能完整地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企业集团中所有的股东服务,而不是仅为母公司的股东或者大股东服务。
②合并净收益。合并净收益应是企业集团全部股东的收益,要在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之间加以分配。
③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后的股东权益中既包括多数股权,又包括少数股权。也就是说,少数股东权益也是集团股东权益的一个组成部分。
④子公司净资产的合并,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均按市价反映。
⑤未实现的损益。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全部予以抵销。
⑥合并产生的商誉由所有股东共享,而非仅由母公司享有。
2、扩大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准则要求根据是否控制来判断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只要是母公司所控制的子公司都必须纳入合并范围,包括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子公司和母公司拥有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能够控制的子公司。
3、取消“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
根据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的实体理论,资不抵债的子公司的亏损应在母公司权益和非控制权益之间进行分配,“未确认投资损失”项目不再单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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