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共有9498户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加计扣除金额336.52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84.13亿元。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速创新,研发加计扣除比例去年起从50%提高到了75%。

对大部分企业来说,减税红利比以前多了一半。

湖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处长胡丽华透露,研发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后,去年湖北省新增减免税27.07亿元,其中8成以上被高新企业分享,表明高新企业在新政刺激下研发投入力度明显加强:

“2018年,湖北省共有5859户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享受加计扣除276.86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69.21亿元, 研发费扣除比例从50%提高到75%后新增减免税22.29亿元。”

另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激励科技创新的作用同样明显。

2018年湖北共有1720户盈利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从25%降至15%,合计减免税66.96亿元。

胡丽华说,从减免方式上看,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含金量更足:“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属于税率式减免,只有企业盈利了才能享受。

而研发费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属于税基式的减免,无论企业盈利或亏损,认定通过了就可以享受。”

武汉亚格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激光及光电子医疗设备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2018年亚格光电有超过249万元的研发费用享受税前加计扣除,同时叠加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两项合计减税50多万元。

亚格光电财务部会计徐连英告诉记者:“研发占我们主营业务收入的11.5%左右,主导产品不断地研发,才有公司现在的规模,我们肯定会继续加大研发的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