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问题是税务上常见问题,那么关于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发票保管满5年后该如何处理?您知道吗,接下来就让企服快车小编为您解答。

一、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

电子发票上有税控签名和企业电子签章,不需要另外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的规定:“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俱税普通发票相同。

二、纳税人发票保管满5年后该如何处理?

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看完以上内容,您了解了电子发票是否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纳税人发票保管满5年后该如何处理了吗?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咨询企服快车客服,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