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中公司注册时,对于取名都很有讲究。既要朗朗上口还要便于记忆,奈何提交一个又一个就是通不过,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种:
1、 与申请过的商标同名了,有些客户起的名字与知名商标同音或者同形了,别人注册的商标是受保护的,肯定是不允许通过工商登记的。
2、 与现有公司同名,比如:您准备给公司起名叫汉中易立财税公司,而在该地区已有一家叫易立财税有限公司的,那么工商登记也是不允许的。
3、 对于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想取同字号的名称也是可以通过的,需要取得上级公司对于同意使用该字号的授权书,工商通过后就可进行注册登记。
4、 尽量不要起两字名。从2004年时开始,国内大量公司抢注名称,而近一年来,国家大力鼓励全民创业,又涌现大量抢注公司名称,所以,两字名在一类城市基本都无法注册,二线城市也很难注册。所以,建议您,尽量考虑三字或四字公司名称。
企业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和特殊性规定
(一)、一般性规定:
1、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3、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4、使用自然人姓名作字号的,该自然人应是企业的投资人或股东。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家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使用。
5、以商标作字号应提交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函,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商标的认定证明。
(二)、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5、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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