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前的准备和积累,都是提升企业各方面资质,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个过程,条件符合后,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各种创新活动也不能停滞不前,要想维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只有不断创新,不断优化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一旦松懈,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为大家总结了几点高新技术企业后续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建立随机抽查制度
放宽认定条件,简化申请手续,并不等于对高新技术企业放任不管,有关部门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新办法第十五条规定: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二)取消证书复核
老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应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新办法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核,改为企业自律,第十三条规定: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三)延长企业发生变化的报告时间
新办法第十七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将老办法规定的十五日内向认定管理机构报告延长到三个月。
(四)跨地区迁移企业资格继续有效
新办法增加跨地区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问题,第十八条规定:“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减轻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重复认定的负担。
(五)偷税不再是取消资格的必要条件
(六)明确了税务机关追缴税款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企业来说是少有的带国字号的招牌和资质,成功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所付出的努力,也值得我们好好珍惜,不能因为一时疏忽导致资格被取消,造成重大的损失,给企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上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后续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在线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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