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公司名称不是想用什么就用什么,需要经过当地工商局对名称备案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使用,公司名称审核有一定规则,如公司名称不得与同行业内公司名称相同、不得与已经申请商标的名称相同、不得使用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等等,接下来小编整理了公司核名要求,以及免费公司核名注意事宜。
一、公司核名审核单位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公司名称必须通过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使用,目前公司名称审核分为国家工商总局审核和地方各级工商机关审核两种方式
1、国家工商总局受理范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主管全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工作,并负责核准下列企业名称:
(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2、地方各级工商机关受理的范围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国家工商总局核准以外的企业名称:
(一)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二)含有同级行政区划,使用控股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的企业。
二、公司核名要求
1、公司名称不能与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
2、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法人的名称;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
3、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的目的。
4、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5、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国际”不能作字号或经营特点,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应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6、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哪些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合肥”或者“合肥市”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全国性公司;
(二)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企业;
(三)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企业集团;
(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五)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
(六)外商投资企业;
(七)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四、哪些企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或“国际”字样
1、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2、国家工商总局审核通过的
由此可见,公司核名有一定的流程和准则要求,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以上关于”免费公司核名,公司核名基本知识”的相关内容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相信大家在看过以上内容之后对此也有了大致的了解,可以参考上述办法进行操作,如果还有其他方面的疑问,欢迎在线客服。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