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横琴:我是个体工商户,今年1月20日开店。该公司尚未领取营业执照。我了解有竞争对手报告我没有营业执照。所横琴以我想问一下我的行为会不会受到惩罚?如何惩罚我是否通过了有关营业执照处理时间的法律?

答:我国现横琴行五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了无照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赋予工商部门执法机构资格:

一、第七十条《中华人横琴民共和国公司登记条例》第二条规定,公司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但使用有限责任公司名横琴称的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取缔,可以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横琴,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适用本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业务的人。

2.根据《中华横琴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横琴有关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 擅自授权登记经营的,责令停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强横琴加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未经企业登记机关批准登记并取横琴得营业执照,代为从事经营活动的合伙企业法,由工商登记机关责令停业,得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本规定适用于代横琴表合伙企业开展业务的情况。

四、《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登记机关依法不予登记,横琴并在代表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时取得营业执照的,登记责令停业,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本规定适用于以横琴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人员。

五、“城市《城市商业商业住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和《城乡商横琴业商业住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开办企业是违法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横琴记和颁发营业执照。取缔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本规定适用于代表个体工商户的贸易商横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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