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烦琐复杂,只需经办人携带应提交的资料到公司经营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按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根据纳税人性质的不同,可将其分为单位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临时纳税人3种类型。在进行税务登记时,3种类型的纳税人都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表》、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所需材料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1.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
单位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其他基本资料如下。
(1)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有关合同、章程以及协议书复印件。
(3)公司注册、 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不动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
其中对于公司提供的房产证明也有一定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房产属于自有,则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合同、章程以及协议书复印件。
(2)房产为租赁的场所,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需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3)如果生产经营地址 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还应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除了上述所需的基本资料以外,根据不同的情况,单位纳税人还应按规定提供其他相关资料。具体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提供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以及土地使用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时需要的,办理税务登记应当提供)。
(3)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需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4)改组改制企业还需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表、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2.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在进行税务登记时,所需提供的资料没有单位纳税人那么复杂。
(1)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3)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租赁协议)。
有时,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另外,对于个体工商户房产证明的要求与单位纳税人一致。
3.临时纳税人税务登记
不联临时纳税人在进行税务登记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项目合同或协议及其复印件。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