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本条是2005年修改《公司法》时加入的内容,是对公司两种主要形式间的转化条件和后果的规定。
首先,公司法赋予公司经营一定的灵活性,承认公司形式间可以依法转化。同时规定,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还是相反,都必须符合变更后公司形式的法定条件,比如股东数量、最低资本金的规定等,如本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当然也包括审批、登记等形式要件。
其次,变更前后的公司实际上还是一个市场主体,只是换了一种公司经营方式。所以,它们之间是承继者和被承继者的关系,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因为其变更而消灭,而是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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