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申请资质的人员社会保险必须以申报企业名义缴纳,以个人名义缴纳无效。申报企业按以下情形为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可以认可:

(1)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2)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以本企业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3) 在企业注册所在地以外的地区以本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及在当地取得的社保登记证)。

综上所述,只要是能提供社保登记证或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是可以在外地为企业有关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但一般情况下企业都会要求有关人员转社保,有在外地的分支机构可能会在当地为有关人员缴纳社保,毕竟企业一般不可能为了一两个人的社保跑到当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