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创新对现行专利制度的挑战源自其“迭代快”与“微创新”的特点,从而造成现在漫长的专利审查周期赶不上互联网技术的迭代时效,而互联网企业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微创新也往往得不到专利制度的保护。
专利正成为互联网企业竞争的重要工具,近年来,互联网企业也占据了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排行榜的前列。近日,360公司发布《互联网专利界定及相关问题研究报告》,提出现有专利制度已难以适应互联网的发展,应该单独界定互联网专利。
互联网创新对现行专利制度的挑战源自其“迭代快”与“微创新”的特点,从而造成现在漫长的专利审查周期赶不上互联网技术的迭代时效,而互联网企业以用户体验为核心的微创新也往往得不到专利制度的保护。
审查周期与互联网行业不相适应
工信部公布的《2013年移动互联网白皮书》指出,移动互联网产业迭代周期由PC时代的18个月缩减至6个月。
同时,当前终端硬件、软件、应用、流量都以惊人一致的速度——6个月的短周期升级或增长。
《报告》还指出,现今中国互联网公司的平均寿命只有三到五年,每一年自然死亡率大概在20%—30%,而近两年这一寿命周期变得更短。
一份《中国互联网公司最新最全阵亡名单》显示,涉及医疗、美业、婚嫁、房产、家居、出行、汽车、旅游、教育、餐饮、社区、零售、金融等十六个领域的互联网O2O创业公司有千余家倒闭,其中大部分都是2013、2014年才刚成立的公司和项目。
而根据现行的发明专利制度,互联网发明专利公布时限是十八个月,并且从申请到授权大概需要2年以上。
《报告》认为,其与互联网行业自身创新迭代的速度完全不匹配,即使在创新之初就提交发明专利申请,等到审查结论出来时,其创新者可能已经被别家抄袭丧失市场竞争力甚至已被淘汰,或者已经迭代的技术与创新之初大为不同,该专利即使授权也已无用武之地。
此外,《报告》还认为,对于很多互联网创业公司来说,初期既缺少资金,又无法判断创新点能否通过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最终获得授权保护,所以他们往往处于矛盾之中,既担心由于没有申请专利,其创新成果会被其他企业模仿甚至抄袭,同时又担心申请专利后,审查周期长,消耗资金、时间和精力,最终无法获得有效保护。
现行审查标准与互联网行业不相适应
互联网领域创新的最大特点是:问题先行、用户为王。《报告》认为,互联网产品的目标就是解决用户的实际需求和使用上的不便,这种用户体验很多并不是通过多么高超的技术手段才能达到,但却实实在在反馈到用户规模增长和商业利润的提高中。
因此,《报告》认为,评定互联网创新的好坏靠的就是用户体验和效果,以及是否能带来商业上的成功。这也意味着,互联网领域的创新涉及底层技术改进的较少,大都是在底层技术基础上、考虑了用户的需求和信息的利用之后提出解决方案。
但现行专利制度强调底层技术的创新,造成互联网领域主要以提升用户体验为目的的创新往往无法获得授权。少量的也可能最终被授予发明专利权,但最终授权的版本往往限定了很小的保护范围,竞争对手很容易绕过专利进行模仿,从而即使得到授权也无法作为保护自身创新的有力武器。
《报告》认为,从国家政策层面上,有必要加速推进专利制度改革,针对互联网+专利,匹配与之适应的审查标准,以加强互联网领域的专利保护力度。
近年来,国内互联网企业发力专利储备。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2015年企业发明专利申请量前十位中,小米、奇虎360两家互联网公司分别以3183件和2777件入榜,腾讯凭借连续多年的千件专利申请量,今年总申请量预计过万件,乐视近期更是声称其全球专利申请量已达到11751件,仅去年12月单月的专利申请量就超1200件。
今年3月10日,北京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发布的《互联网行业专利管理能力分析报告》也显示,国内为首的六家互联网公司腾讯、阿里巴巴、360、百度、小米以及乐视的发明专利申请量近些年呈现迅猛上升趋势,各家在2015年专利申请量都纷纷过千。
(责任编辑:陈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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