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进行的是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生成(所需文件是否齐全、在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同样规格、清晰程度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
在形式审查过程中,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经商标局审查认为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予以受理,确认申请日期、申请号、并发给《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对于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商标局发出《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同时,不保留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主要包括以下一些情况:
1.商标注册申请人名义、印章及主体资格证明不相符合;
2.未按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的重要内容,如申请人名称、地址(包括中文及英文);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未附送或未贴商标图样及申请书上贴的图样与所附图样不一致的;
3.商标注册申请书件缺少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
4.商标图样不清晰以至无法辨认的;
5.委托代理的没有委托书或委托书填写不规范;
6.委托代理的申请书件上没有加盖代理组织印章;
7.未按规定缴纳费用。
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8条规定"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扭且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注册申请的补正程序,是给当事人一次纠正申请错误的机会。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要求补正,将保留商标注册申请日期。通常需要补正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如将商品名称"计算机周边设备"打成"计算周边设备"等等;
2.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如在29类上,申请核定使用的商品为"月饼",那么商标局就发补正通知书,说明"月饼"不属于本类,要求删除。
3.商标图样不清晰。商标图样不清晰,就会使审查员无法正确划分图形要素,因此会下发补正通知书,要求提供更为清晰的图样。
4.需要对商标图样中的文字做出说明。例如某酒厂申请在第33类商品上注册"泸奉"商标(,但其商标图样上的"奉"字书写不规范,审查人员查阅多种字典均没有找到出处。据此,商标局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提供该"奉"字的出处。
商标注册申请文件补正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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