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合肥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商标续展注册是指商标注册人为了不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失去专用权而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延长注册商标有效期限的法律程序。商标续展注册的对象是注册商标,程序相对简单,只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交纳规定费用就可获得续展注册。

续展申请程序简单,注册人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交纳规定的费用,就可以依法获准续展注册。从申请程序的复杂程度和所需时间看,商标注册申请要经过审查、初审公告、异议及裁定等一系列程序并需花一年左右的时间;而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程序要简单得多,时间也较短。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每一个申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商标局寄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商标图样。

经商标局核准后,发给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办理续展注册的,还应按照有关规定,交送代理人委托书一份,续展注册还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用,在宽展期内申请续展的,还应交纳延迟费。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其有效期仍为10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商标续展注册,是商标注册人为了不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失去专用权,可以在规定的有效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法定期间内未予申请,还可以依法有六个月的宽展期。过了宽展期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对其注册商标即予注销。注册商标期满不再申请续展的,自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肥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影响商标转让、授权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企业、个人进行对商标转让、授权时,商标局是需要核对商标注册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标局会驳回申请,需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再进行商标转让、授权等手续。

二、有可能商标会被别人撤销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从字面上看,注册商标如果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个人或者单位都是享有申请撤销的该注册商标的权利。若商标局收到任何人提出该商标三年未使用的申请撤销,商标局会向商标注册人寄往通知书,通知书收件地址是根据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若企业已迁移,无法收到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商标注册人无法提供商标使用证据,商标局会发文100%撤销该商标。

三、入驻商场或电商会受影响

一般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时需要对商标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进行核对,信息不一致,是不能进驻商场或网络商城。一家服装公司要进驻某广场,服装公司早期地址有做更改,并没有做商标地址变更,核对时发现信息不一致,导致一系列计划、推广无法进行,大半年业绩下滑,因为商标地址变更时间为5-7个月左右。

四、办理质押等业务时影响审批

商标名称、地址未及时更改过来,在办理招投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也影响审批。

五、影响商标后续办理续展

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10年后仍需使用就需要办理商标续展。办理续展时也必须对商标信息进行核对,发现商标名称、地址没有进行变更,商标期限越近,办理的手续就越麻烦、时间又长,搞不好商标到时办理不了续展,商标过期,如果想重新注册,有可能已经有人提前申请了,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品牌只能“让”给别人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在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禁止类技术,根据《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禁止,不得转让;

二、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限制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审批手续;获得批准的,当事人凭《技术出口许可证》到我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三、若待转让的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涉及自由类技术,当事人应当按照《技术出口管理条例》和《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技术出口登记手续;经登记的,当事人凭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

商标是产品的出产者、经营者在其出产、制作、加工、拣选或许经销的产品上或许效劳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效劳上选用的,用于区别产品或效劳来历的,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响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品。

合肥商标注册浅谈怎么防止近似商标商标是产品的出产者、经营者在其出产、制作、加工、拣选或许经销的产品上或许效劳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效劳上选用的,用于区别产品或效劳来历的,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响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品。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含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维护。商标经过保证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产品或效劳,或许答应他人使用以获取酬劳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维护。

注册商标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这就意味着,商标争夺战其实是一场存亡之战,有了商标企业就有了立足之地,失掉商标,企业只能早早退场。今天,小编来带大家看看商标局怎样判断近似商标?怎样防止近似商标?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上色、外观近似,或许文字和图形组合的全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或效劳上易使相关大众对产品或效劳的来历发生误认。

商标局判断商标近似的三种办法:

一、阻隔调查法,即将两件以上的商标别离置于不同的时刻和地址调查,假如具有一般知识和经验的顾客在购买时加以一般注意尚容易发生混同,则这种商标为近似商标。

二、要部比较法,假如两个商标的首要部分的外观明显不同,不引起顾客的误认,则它们为非近似商标,反之为近似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