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税发[1995]015号通知规定:对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一般纳税人,依据《华宇课件网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及其相关的规定处罚.经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在六个月内停止其使用专用发票,收缴结存的专用发票,并责令纳税人限期完善健全专用发票使用制度,对逾期仍然达不到要求的,经地、市级以上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延长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期限.
对虚开发票行为的认定以及相关的处罚
一、"禁止非法代开发票、不得虚开发票"是总的原则.
现行《发票管理办法》,《刑法》及修正案和相关司法解释等,均将虚开(非法代开)发票、特别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可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作为惩处的对象.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
1.没收违法所得.
2.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罚款的第一档处罚"可以并处"是选择性规定,第二档处罚是强制性规定,对达到标准的必须并处罚款.
三、非法代开发票的,与虚开发票负同样的法律责任.
长期以来有一种误解,认为非法代开发票只是轻微的违章行为,究其实质来说,代开和虚开都是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修订后的《发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非法代开发票的,依照对虚开发票的处罚规定来处罚.
对擅自开具专用发票的行为将怎样处理?通过上文小编老师整理的相关介绍资料,大家对此应该都知道企业如果是擅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被税务机关查到后会被停止半年不可以使用专票,如果逾期还没有达到要求会继续延长停止使用专票的期限,更多的资料请你们来本网站上进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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