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要求,在提升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项目业务操作规范化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审计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四重四轻”现象仍普遍存在于基层审计机关之中,并制约着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项目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一、重审计实施、轻审计准备
一是审计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审计实施与审计方案“两张皮”,造成审计目标不明确,审计重点不突出,甚至出现审计实施方案“千审一面”、“多年不变”的现象,严重影响审计形象;
二是部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审前调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孤立地把审前调查作为程序加以应付,造成审前调查不深不细,流于形式,无法达到质量控制要求。
三是不按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和审计范围进行审计,超范围偏目标进行审计。
二、重审计问题、轻审计规范
一是部分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和审计报告在结构层次、完整性及审计文书等方面未按规范化要求进行编制,出现审计文体多样化等现象;
二是在审计实施过程中重财务资料轻业务资料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有些问题审计不深不透;
三是部分审计人员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只重审计问题的审查,而轻视审计取证资料的收集,甚至出现审计取证不全,导致审计问题难定性,进而影响审计项目质量。
三、重审计报告、轻审计落实
一是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审计回访不到位,对审计建议和改进措施的回访只注重形式或干脆不进行回访,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加以具体分析,影响审计成果转化和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
二是审计成果分析和利用不够,有些审计项目开展得很好,但最终却效果平平,主要是对取得的审计成果分析、利用不够,没有实现从微观到宏观的成果转化;
三是审计整改监管乏力,对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和审计决定,部分审计机关监督整改力度不到位,加上监察、财政及相关部门未尽全力予以督促落实,导致审计整改监管走过场。
四、重审计执行,轻审计风险
一是部分审计人员在审计执行过程中对审计结果仅满足于查出几个违纪违规问题,忽视了对被审计单位或项目总体情况的全面把握和深入分析研究,导致“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审计执行不深透;
二是部分审计人员片面追求查处问题,忽视了从体制上、机制上、制度层面进行分析研究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导致审计结果就事论事,难以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和建设性作用,更不知不解决根本性原因,同样问题仍将重复再现;
三是个别审计人员为了出成果,认定问题执于己见,听不进被审计单位的合理意见,导致审计结果争议不断,审计报告风险隐患重重。
审计项目业务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是审计项目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管理,多层次的组织机构管理需要建立有系统性的审计思维理念,为此:
一是建立审计项目全过程审计机制。
实施动态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对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决算执行三大环节实施全过程审计和跟踪分析评价,建立“三维审计模式”,及时向决策者提供科学、合理的审计意见。
二是深化审计项目质量管理。
建立以审计项目质量管理为核心指标的考核导向制度,制订审计质量标准体系和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使审计项目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项目质量。
同时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建设,建立以审计责任追究为核心的审计复核、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三是优化审计项目业务流程环节管理。
明确划分审计项目业务流程各阶段界限和各阶段的审计目标与任务,规范审计文书操作,制定统一的审计文书内容和文书格式,设立专人负责审计文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审计文书标准统一、页面规范一致。
四是实施审计项目后评估机制。
成立审计项目后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审计后评估项目的考核和评比;制订审计项目后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对审计项目的立项、实施过程、项目效益、项目影响和可持续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后评估,通过审计项目后评估找出审计项目成败原因,为今后开展审计项目提供更多的改进意见。
关于“当前审计项目业务管理的“四重四轻””的讲解就到这里了,如果您还有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关注臣信会计官网,金证计划,陪伴式教学,现在咨询,赠送考证备考宝典。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