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董事会决定以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矿业公司”)和攀钢集团钛业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融资租赁公司申请融资。
融资租赁业务涉及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26亿元,融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并授权经营层在上述资产账面价值和融资规模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此项业务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近日,矿业公司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租赁”)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矿业公司利用其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等相关资产作为租赁物,采取售后回租形式,向昆仑租赁申请融资,融资额人民币5亿元。
公司与昆仑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7月16日;
注册资本:60亿元;
法定代表人:桂王来;
注册地址:重庆市;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吸收股东1年期(含)以上定期存款;接收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外汇借款;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标的名称:白马二期选矿系统、白马精矿管道系统等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资产账面价值5.45亿元;
(二)类别: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三)权属:矿业公司。
四、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承租人:矿业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出租人:昆仑租赁;
(三)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四)租赁物:对承租人拥有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进行售后回租业务;
(五)融资金额:人民币5亿元;
(六)租赁期限:五年;
(七)租赁利率:
1-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八)租金支付方式:按季等额本金支付;
五、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有能力偿还本金及支付每期租金。
六、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融资租赁合同》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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