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印发《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39条具体举措,引起各方热议。有关部门和专家认为,39条措施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并享受更多省级乃至国家级权限。这些权限将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自贸区营商环境,加速前海城市新中心建设。
优化税收服务惠及港资港企、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
《方案》提出,允许自贸试验区创新推出与国际接轨的税收服务举措。在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税收服务早已彰显“国际范”。
其中,针对前海作为深港合作的重要窗口,前海税务局专门推出了服务港资港企的“123”模式:
即搭建“1”个前海与港企对话服务的平台,通过举办定期联席会议或不定期沙龙“2”种渠道,由前海管理局、前海税务局、前海香港商会“3”方共同为港资港企提供优质服务。该模式创立两年来,已通过政策宣讲会、走访调研、税企座谈等方式,面对面服务了前海的110余家港资企业。深圳前海有1.3万多户外资企业和6700多名外籍个人。对此,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集结外语人才力量编译并首创推出《外籍个人新个人所得税政策简明指引》,以“条块目分明、中英文对照、图文表并茂”的表现形式,精准对接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实际需求和具体问题。
“我们将分期推出并持续完善《指引》配套,首期推出外籍个人个税基础新政普及(中英文对照版),继而推出六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政策、关于外籍个人有关津补贴的政策(财税〔2018〕164号文)、前海深港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办法等简明翻译版本。”前海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张兰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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