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科技型成长型企业,也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如果企业申请的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或者武汉高新企业认定超过三年时间,可以进行申请高新复审,即高新重新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及要求:
(一)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件及以上
B、实用新型专利1件及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专利(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15件及以上;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2016》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高新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九)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评价入库条件的企业(主要条件: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2亿元、资产总额2亿元等,),应当评价入库后再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注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编号。
说明: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同批次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及好处:
1、员工人才落户
高新技术企业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可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2、会有不同区域的政策补贴
各区的补贴数额不同,最高可拿30万不等
3、招投标、政府政策倾斜
许多招标项目以及政府的专项扶持政策会优先向高新技术企业倾斜
4、优先获批办公或工业用地
高新技术企业在申请各类资质、批文时具有显著优势
5、树立品牌形象
高新技术企业由科技部认定,地方上财政局、税务局、科委联合发证审核,是一项国家级权威资质,能够提高品牌影响力
6、新三板上市必备条件
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需要提前至少6个月的前期辅导以及资料准备工作,请需要申请武汉市2023年第一批国家高新企业认定的企业尽快与我们联系,以便能及时做好申请准备。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录武汉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
(二)科技成果转化、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四)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原件(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六)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武汉财政局和武汉税务局相关规定,中介机构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4)专项审计报告需要报武汉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且封面含有防伪标识。
知识产权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2.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3.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 按Ⅱ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5.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6.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这么说吧,目前市场上很多小微企业的账目是分为内帐和外账两种,内帐是留给企业负责人自己看,外账就是企业对外展示的账目。
即使是上述的企业,也依然是可以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所以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不会来查账的,评审人员只会看你们递交的申请材料,财务部分主要是看材料中的审计报告部分。如果查账的话那么多企业是检查不过来的。
目前没有听说企业认定为国家高新企业之后会有什么隐患,但是会有优惠政策和资金补贴给到企业。
其实企业办理高新也是对企业自身情况的一次梳理,对企业财务的一次梳理,让账务更加的符合规范,毕竟企业早晚是要发展壮大的。如果后续发展到一定规模才想起调整企业账目,届时就会非常的麻烦,甚至还要额外支付一些资金来请专业人来来进行协助,那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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