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公司,有些公司经营得很好,可能会建立很多分支机构,有些公司经营得不好,可能面临解散和清算。因此,下一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介绍公司清算公告的有效性及相关知识,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清算公告几天生效
根据中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未收到通知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
清算组在申报债权时,不得清偿债权人。
二、企业进入清算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破产财产分配;
4、清算终结;
5、注销登记。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清算条件包括哪些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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