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破产的情况下,企业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并注销企业。企业注销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那么,你知道如何填写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填写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
1、国家税务注销登记申请书应当首先写明子公司注销的原因。例如,子公司决定停止企业经营,因为它从某一年、某一天到某一年、某一天都没有盈利,因此申请注销营业登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子公司注销登记,请予以批准。债权债务已清算。如有遗留问题,一切由总公司承担。
3、同时,承诺提交的文件及相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对提交虚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子公司名称,如有限公司子公司、注册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如有限公司。
二、哪些企业不能简单注销登记?
(一)涉及国家规定实施特殊准入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指申请简单注销公告时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虽然《指导意见》没有明确规定,但技术方案和国家总局对文件的解读材料在企业移出异常名单后仍可申请简单注销)
(3)股权(投资权益)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
(四)被立案调查或者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行政处罚的;
(五)企业所属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
(6)简单注销程序已终止;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在注销登记前需要批准的;
(8)不适用于企业简单注销的其他企业
三、公司简易注销需具备的条件
未开业企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可自愿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1.公司股东或企业投资人中有法人单位的;
2.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企业注销前应当报经批准(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企业;
3.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尚未移出的;
4.企业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提示企业存在股权质押、股权冻结、股权纠纷、动产抵押、被相关部门处罚未履行法定义务或者登记机关收到其它不宜办理注销登记的相关协助执行通知、警示、投诉、举报、信访等信息的;
5.企业已经在登记机关办理清算组备案,或者备案分支机构未注销完毕的;
6.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由司法机关等相关部门组织清算的企业;
7.企业进入诉讼、复议或者仲裁程序等情形的;
8.登记机关认为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其他情形。
全市范围内未开业、不经营以及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个体工商户注(撤)销登记可适用简易注(撤)销登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及非公司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仍按现行有关企业注销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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