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疑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股份有限公司有两种设立方式,一种称为发起设立,另一种称为募集设立。这两种方法是不同的。如何建立股份有限公司?让我们跟随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了解一下。

一、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方法

发起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全部认可,不再向公众公开募集。在这种形式下,所有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是公司设立登记时的注册资本总额。

募集设立,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不认可公司首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只认缴其中一部分,其余部分公开向公众募集。

二、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吗

股份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缴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缴公司首期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部分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而组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方式。

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5)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6)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公司住所证明;

(9)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0)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以及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3、发证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设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