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企业申请破产,这个时候也需要多花一笔钱,那就是破产费。除此之外,还有杂费需要清偿。你知道企业破产清算的还款程序吗?我相信很多人不明白。以下是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带来的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一、企业破产清算偿还程序

(一)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完成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和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公布。债权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登记债权。清算组在申报债权时,不得清偿债权人。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计划,并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缴纳欠税,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算期间,公司存在,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不得按照前款规定分配给股东。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移交人民法院。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向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提交清算报告,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清算公告如何去主张债权

公司发布清算公告后,债权人可以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三、清算主体

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确公司清算的义务主体尤为重要。依照《公司法》规定,股东以及董事会负有在公司终止后清算公司债权债务的责任,是基本的清算主体,同时,具有股东性质的开办者、上级主管部门亦属其中。据此,根据公司的种类,公司清算主体可作如下设置: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清算时,国家授权投资的主体应当为清算主体。如果国有独资公司被撤销的,清算主体可为授权投资主体或者为作出撤销决定的主体。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为公司股东名册上登记的全体股东,公司如无股东名册可参考公司章程和公司登记文件确定公司的股东资格,然后认定其为清算主体。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的清算主体为母公司,子公司的清算主体应当为各个投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章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或者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为清算主体。公司章程无规定,或者股东大会选定不成的,可认定派员担任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为清算主体。

在实践中,为保证清算的顺利进行及清算结果的公平、公正,依据清算的不同环节,清算主体可作如下划分:

1、组织清算的责任主体。其在公司解散后,承担清算的组织责任,如不依法组织清算要承担法律责任;在组织清算不能时,应依法申请有强制权的国家机关进行强制清算。

2、清算的实施主体。即清算组织,亦称清算人,是被组织进行清算的人的集合,简单的清算也可为单个人。

3、清算监督主体。即股东与债权人,他们与清算的结果有民事上的利害关系,认为清算事务侵犯自己合法权利时,有权提出异议直至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