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生产经营发展到一定程度,随着生产经营的需要或资本投资的发展,可能会被其他企业吸收合并或吸收合并其他企业。那么,公司的工商注销程序是什么呢?公司合并的方式是什么?公司的吸收合并是什么?接下来,与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一起了解相关知识。

一、吸收合并工商注销程序

1、董事会提出了合并计划或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董事会“制定公司合并计划”的权利。

2、股东大会(会议)通过合并决议表决。《公司法》规定,合并方股东大会(会议)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方必须规定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和其他权利和义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作出合并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合并提出异议。《公司法》规定,债权人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并在报纸上至少三次公告。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未收到通知。公司不清偿债务,不提供担保的,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在合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合并的公司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二、公司注销程序

公司在申请注销前应进行公司清算,公司清算完成后可进入公司注销申请程序。公司需要在清算和注销前出具并准备以下报告: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

3、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者公司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或股东大会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应当提交投资者或者投资者授权部门的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应当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4、股东大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出具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也应当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三、公司注销时需要补足应付资金吗?

公司注销时,需要补足应付资金。如果公司没有外债,公司就不会涉及债务偿还。因此,股东不需要补足认缴资金,直接申请注销;司盟企业服务提醒您,如果公司有外债,由于公司涉及债务偿还,当公司现有资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股东需要补足注册资本来偿还外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