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评价方法有三种,即收益法、市场法和成本法。收益法以股权预期收益为评价对象。市场法是比较现有交易案例后确定价值,成本法是以企业资产和负债为基本评价。
一、如何评估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评估方法包括:
1.收益法通过资本化或折现被评估企业的预期收益来确定评估对象的价值。
2.《市场法》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市场上有可比交易案例的企业、股东权益、证券等资产进行比较,确定评估价值。
3.成本法,又称资产基础法,是在合理评价企业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的基础上,确定评价对象价值的评价思路。
二、内资企业股权转让在办理时所需要的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转让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二)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三)《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转让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六)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转让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三、公司股权转让 员工能申请补偿吗
公司股权转让,并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如果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赔偿、补偿情形,不存在赔偿或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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