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电视剧中,你总能看到一些企业或公司破产的消息,但破产需要破产申请人向法院提出。

那么你知道拒绝破产申请的原因吗?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让我们来看看,相信会对您有所帮助。

一、拒绝破产申请的理由

(一)裁定破产申请不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和有关证据材料后,通过正式审查和实质性审查,认为不符合破产条件的,依法作出不受理的裁定。

人民法院不接受破产申请,可以有效防止债权人滥用破产申请损害债务人 商业信誉等合法权益也可以防止债务人以破产的名义逃避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破产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五十二条 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接受的理由。

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申请人因相关证据不足而被裁定不接受 补充证据后,可以重新申请破产。

(二)受理后驳回破产申请。

由于破产案件受理时的实质性审查是对表面事实的审查,债务人实际上可能没有破产原因。

因此,人民法院有机会通过进一步审查证据和了解情况来确定表面事实的真实性。

《破产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现债务人不具备《破产法》第二条或者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时,可以驳回申请,终止破产程序

二、公司申请破产债务咋处理

公司申请破产债务处理办法是用企业财产来还。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三、企业职工申请破产流程

企业职工申请破产流程如下:

1.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申请;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第一百一十六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

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

企服快车财税提醒您,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