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破产企业的抵押品或其他担保价格不足其担保的债务金额,则其差额应包括在破产债权中。计息的破产债权应当计算至破产宣告之日止。那么,哪一个首先偿还破产费用和破产债权呢?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企服快车财税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让我们一起了解。
一、破产费用和破产债权哪个先清偿?
破产债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债权不足以按同一顺序清偿的,按比例分配。
破产财产作为偿还总额,是优先分配破产费用后剩余的破产财产总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还指出,清算期间职工生活费和医疗费用可以优先从破产财产中分配。
法律规定这种清偿顺序的原因是:
(一)破产企业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在为企业创造财富的过程中,员工支付了与其应得报酬相同的劳动,即员工的工资。它不仅是员工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员工生存的基本物质条件。企业破产后,拖欠的员工工资实际上是破产企业的债务和第一债权。
劳动保险费是指破产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养老金、医疗、残疾、失业等费用,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足额支付职工,确保职工生活、老年、疾病、残疾、医疗费用,破产企业拖欠职工劳动保险费,实际上剥夺退休、疾病、失业等生存权。为保障职工的基本生存权,职工的劳动保险费用与工资相同,应列入债权清偿的第一步。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依法纳税,这是企业的义务。因此,它被列为偿还的第二步。
(三)破产企业债权
二、谁有权更换破产管理人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三、破产债权的特点
破产债权具有如下特点:
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是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仍得为破产债权;
2.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平等受偿;
3.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即必须是表现为金钱或能折算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破产债权;
4.可强制执行;
5.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实际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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