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在今年的4月1日开始小规模纳税人免征500万以内的增值税,那么很多客户来咨询我我的一般纳税人公司能不能把销售额做小一点12个月累计不要超过500万,那么是不是我的一般纳税人公司就可以倒退回去变成小规模纳税人,那么是不是就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了?
能问出这样问题的朋友那就证明您还没有理解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底层逻辑!
今天我就来给大家简单科普一下为什么:一般纳税人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会计核算是否健全,这才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本质区别!
举例说明:对比一下所得税上的“核定征收”就可以了解一二了!
核定征收是针对哪些市场主体?会计核算不健全,没有账或者是成本核算不准确、财务相对比较混乱。税务局就直接给你定一个利润率,相当于按照你的收入反推出来你的成本。按照这个利润去交税。这样税局简化了征收的手续,给市场主体也减轻了负担!
在增值税上贯彻的也是同样的税法理论!
所谓小规模,实质上就是在增值税上的核定征收,销项税对应收入端,进项税对应成本端,会计核算不健全,成本端数字不可信,所以小规模直接就不让你抵扣进项税,而是直接按照收入税局给你定一个核定征收率3%或者是5%。
值得注意的是,一般人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只是在关注销售额500万,这是比较片面的。根据《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般纳税⼈登记。从小规模到一般纳税人的两个标准:
一、自愿登记标准、实质标准 二、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达到500万就是强制登记标准、形式标准!
那么为什么规定是500万?因为税法理念人为如果你已经工商注册了不管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一年销售额都已经达到500万了那么理应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而且销售额已经这么高了就理应付出相对较高的合规成本,聘请财务人员做出规范的财务核算!
要注意的是《办法》里面明确规定了个人是不可以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的。
说到这里大家就应该明白了,既然你会计核算已经是健全了,怎么可能还能倒退回去不健全呢?这就是一般纳税人不可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底层逻辑!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办法》也有例外情况,那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为什么2024和2020年间曾短暂放开过,允许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倒退回小规模!但是这只是特殊情况,形式上是倒退回去了,实际上只是一个阶段的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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