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要求是什么?上市公司股权转让要求是非限制性转让,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为您您具体回答这个问题,并带您了解其他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帮助您的学习和实际应用。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要求是什么?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执行、继承、遗赠、财产分割而发生的股份变更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强制执行、继承、遗赠、财产分割的除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

(4)短期交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在买入后6个月内或卖出后6个月内卖出公司股份,收入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收入。

二、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转让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转让营业执照(填写公司转让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转让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转让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转让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转让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转让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转让银行信息(拿着银行转让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三、股权转让一定要去工商局备案吗

需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东的,应当自转让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转让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转让登记。

相应的法律责任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

公司登记事项发生转让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转让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转让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