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首先就要起一个名字,在这个方面,有着特定的规定。公司起名,不能违反这些规定,否则名字就会审核不通过,自然就注册不了公司。
那么,公司名称注册有着什么样的要求?企服快车财税为此整理了一份“公司名称注册要求大全”,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给公司起名的时候,有11条禁止性规则,包括一般禁止性规则和特殊禁止性规则;以及15条限制性规则,包括一般限制规则和特殊限制规则。
一、一般禁止性规则
公司名称注册要求中,一般禁止性规则共7条:
1、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包括:
(1)与同一登记机关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2)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3)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4)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2、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和文字。比如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等。
3、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内容和文字。
4、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5、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
6、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7、企业名称不得含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和文字。
二、特殊禁止性规则
公司名称注册要求中,特殊禁止性规则,则包括:
1、行政区划禁用规则:企业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本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2、企业字号禁用规则: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不得用作字号。
3、名称行业禁用规则:企业应当根据其主营业务,依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划分的类别,在企业名称中标明所属行业或者经营特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企业名称中标明。不得在企业名称中标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禁止经营的行业。
4、名称组织形式禁用规则: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名称中标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组织形式,不得使用与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不一致的组织形式。
三、一般限制规则
公司名称注册要求中,一般限制规则共5条,主要有:
1、企业名称不得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已登记注册、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近似,但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非营利法人的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法人授权,且使用该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法人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3、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但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4、企业名称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企业设立的目的,但有其他含义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5、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四、特殊限制规则
公司名称注册要求中,行政区划限用规则两条:
1、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地、盟)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自治县、旗)行政区划名称,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
(1)国务院批准的;
(2)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
(3)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4)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
2、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最高级别行政区的企业登记机关核准。上级企业登记机关可以授权下级机关核准应当由本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
企业字号限用规则6条:
1、企业名称的字号应当由字、词或其组合构成,不得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但具有显著识别性或有其他含义的短句除外。
2、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得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带有误导性内容和文字,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3、企业名称的字号不得以外国国家(地区)所属辖区、城市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4、行政区划不得用作字号,但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5、企业名称不得以职业、职位、学位、职称、军衔、警衔等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但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6、企业不得使用工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但已经取得该驰名商标持有人授权的除外。
行业限用规则两条:
企业名称中的行业不得使用与主营业务不一致的用语表述,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1)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2)企业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3)与同一企业登记机关登记、核准的同类别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不相同。
2、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以及工商总局规章、规范性文件对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中国大陆
美国
日本
韩国
新加坡
英国
德国
BVI
开曼
澳大利亚
加拿大
中国澳门
中国台湾
印度
法国
西班牙
意大利
马来西亚
泰国
荷兰
瑞士
阿联酋
沙特阿拉伯
以色列
新西兰
墨西哥
巴西
阿根廷
尼日利亚
南非
埃及
哥伦比亚
智利
秘鲁
乌拉圭
比利时
瑞典
芬兰
葡萄牙
加纳
肯尼亚
摩洛哥
斐济
萨摩亚
巴哈马
巴巴多斯
哥斯达黎加
毛里求斯
塞舌尔
百慕大
巴拿马
伯利兹
安圭拉
马绍尔
厄瓜多尔
记账报税
税务筹划
一般纳税人申请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
进出口退税
离岸开户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
公证认证
电商入驻
网站建设
VAT注册
ODI跨境投资备案
许可证办理
体系认证
企业信用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