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中国市场上有很多大大小小的企业,甚至很多只是空壳公司。中国法律也限制了这种虚假注册。股权转让是股东收回投资的一种非常常见的行为。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变更登记后,股权转让有效。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股权转让有效吗?以下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股权转让有效吗?
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权外人时,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经半数股东同意的,可以转让股权。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股东购买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股东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名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股权转让变更记录】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单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录。公司章程的修改不再由股东大会表决。
二、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可依职权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取“资本多数决”原则,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时,则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这体现了有限责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资合”的性质。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的决议方法,也因决议事项的不同而不同。普通决议事项须经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特别决议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可作出。依公司法规定,特别决议事项指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三、股东会决议需要多少人通过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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