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工作中,难免会因工作不慎发生一些情况,丢失发票就是其中一种。或因保管不当、或因邮寄丢失,那么遇到这种问题我们应该怎么处理呢。
1、丢失记账联
记账联是销售方用于记账的原始凭证。
取得其余联次的复印件,由原件保存单位或个人在复印件标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2、丢失抵扣联
抵扣联是交付给购买方的扣税凭证。
可对应取得发票联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或退税凭证。
3、丢失发票联
发票联是交给购买方的记账凭证。
可对应取得抵扣联复印件,作为记账凭证。
4、丢失发票联和抵扣联
只能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作为记账凭证和扣税凭证。
注意: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文件《取消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第一项规定: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为不再提交,取消登报要求,不再需要登报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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