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将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违约股东不仅需要承担违约条件,还需要偿还或赔偿未投资部分。注册资本认缴到期不能支付的,可以通过注销、转让、减资、预付款等方式解决。

一、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会怎么样?

公司注册资本到期不认缴会造成以下后果:

1.股东不能支付的,对其他股东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2.有人向公司主张债权的,未及时出资的股东应当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清偿或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

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于企业注册资本怎么记账?

目前在会计人员中,有这么几种账务处理意见:

收到首缴注册资本时:等以后再收到认缴的部分,结转其他应收款,贷:其他应收款,直至达到认缴注册数额计入股东其他应收款中,用借:其他应收款,贷:实收资本来做账。如果是先购置了资产,发生经营业务,应该是借:资产类科目,贷:实收资本。如股东出资支付购入材料,且该批材料已经验收入库。借:材料,贷:实收资本;如股东用资金购了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

实收资本;

如实股东用资金支付了负债,借:负债类科目,贷:实收资本。股东购买的固定资产、办公设备、存货、管理费用等日常支出,可以先计入到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达到一定数额时,结转一次,结转到实收资本科目中。认缴的时候不需要做分录,资产负债表反映的是实际收到的投资款,而不是认缴的注册资本。

三、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

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时,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须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工商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认缴登记制的设立,对于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经营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同时,也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促进协同监管,提高监管效能,通过加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在动力。

依照国务院推出的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规定,除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典当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外,其他有限公司均采取注册资本认缴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