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有的公司生产出一样产品的时候是可以去申请商标权的,这样的话就可以收到法律的保护了,但是有一个问题很多人不懂,那就是商标用作商品名称是否侵权。因此接下来将由企服快车财税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商标用作商品名称是否侵权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商标用作商品名称是否侵权

名称与商标相同,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情形有哪些种类

商标侵权情形有如下种类: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商标侵权情形如下: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三、侵权商标一般怎么处理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