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但在法律规定很多事情都要注意时限,毕竟,很多事情无论是调查和证据收集,超过这段时间,难度会翻倍,所以诉讼时限也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商标法属于知识产权,今天企服快车财税小化妆讨论法律问题是商标异议裁定期限。
一、商标异议答辩
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批进入初审公告后的三个月异议期间,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程序将启动。申请注册的商标成为异议商标,即使已发布注册公告,注册公告无效(注:为及时出版“商标公告”,商标注册公告往往在异议期满前几天,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前几天甚至最后一天,加上邮寄所需的时间,将出现异议和“注册公告”)。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商标局将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的副本交给异议人,限制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二、商标异议申请具体要求有哪些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三、商标公告以后什么时间内可以提出异议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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