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只要商标依法注册,就受法律保护,他人和组织不得随意使用和侵犯,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此时将涉及诉讼程序和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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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谁承担商标侵权诉讼费?

《人民法院诉讼费用负担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了一般原则,即:“案件受理费由败诉当事人承担,双方有责任分担。

“同时,第二十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的,除确定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二审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的,上诉受理费由上诉人承担,双方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

第二十一条规定:“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一审、二审全部诉讼费用的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二审人民法院决定。”

商标侵权的合理费用由商标侵权实施的主体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

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在赔偿范围内计算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诉讼费用。”

二、商标侵权投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1)、投诉书。

列明被投诉人、被投诉人地址、侵权事实、投诉要求、法律依据以及投诉人姓名或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投诉日期、代理人相关文件。

(2)、营业执照。

交复印件的需原发照机关加盖公章。

(3)、商标注册证。

交复印件的需经商标所有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盖公章。

(4)、侵权证据,包括侵权实物、商标标识、有关票据或照片等。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

(1)、被投诉人不明确的。

(2)、所投诉的侵权事实不清楚的。

(3)、所提供的投诉书件不齐全,超过三天没有补齐的。

(4)、超出本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区域管辖范围的。

(5)、投诉人就同一事实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三、侵占他人商标如何避免处罚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

通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

像这样的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

因此对这种销售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

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